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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说爱情故事

感人故事 2021-07-12 22:57:46 人气:206

爱情小说故事有长篇的,中篇的,短篇的,当然也有微小说。下面是短篇文章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微小说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微小说爱情故事

微小说爱情故事篇一

对不起,今天我还是想他了,很想很想,而且今天的心情也很糟糕,糟糕的磨灭了很多激情。怎么人可以这么无耻的推卸责任的,但是其实又都不重要了,因为这就是现实的社会吗。 可是今天,我确实非常非常的想,还是想他,想的疼,也许是因为我曾那么执着的等待着那样一个人,一个曾经年少朦胧呵护自己的人,一样的年少,一样的朦胧。多年执念的等待,最终等成的是是一场过眼云烟。那时他给我最美的情话,一句最释然的祝福,但是却是站在了两条平行线,至此,我们终究不再会有交集,不在有那么一次的交织,不会再有一次的重聚。有人说,遗憾的,会执念一生,也许你爱的不是那个少年,你执念的仅是那个感觉,那种思念的感觉。

遗传了妈妈性格的我,是一个过于感性的人,会时不时的想念,想的自己生生疼痛,可是却还是恨你,也许因为曾经执着的爱,才会有这样的恨,但是我还是恨你。

每次重逢,有好友在,就会云淡风轻的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谈话,我只是负荷。单独在马路相遇,在陌生人面前相遇,我会躲开,我会装作不认识这个人,一个从不曾在我的生活出现的一个人,是个陌生人,只有我自己的心理知道那种感觉,却不知是何种感觉,是疼,生疼,脸上却依旧是笑容,完美的笑容,我想让你知道,是的,我就是按你说的,幸福的过着,开行的过着,但是,此生和你,这都没有任何的关联,任何交集。但是我却会经常想起你,想你那么一个眼神,想起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那个执念的男孩,曾要给我一你个温暖的港湾,只是故事的开始往往完美,但是结局却是出人意料的呵呵。

其实童话中幸福的生活,现实中真的很少,是吧,我和他云淡风轻的说起过你,说起是因为你们的姓氏一样,说起是因为那时候我等了四年的懵懂爱恋成了不合适,配不上的时候,我选择了一个姓氏一样的人,给了我快乐,忘记往往很难,但是我做的很好,不在抱着好友在漆黑的夜里念着你的名字,在宿舍漆黑的夜里哭泣,不在把好友的睡衣打湿,不在让好友安慰我的爱情,不在让好友为我担心,我只是静静的掩饰我的伤,在无人的时候,肆意的展览,然后再愈合,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会肆意的拨弄,愈合,重复这个接受和遗忘的过程,最后让你成为一个过去,一个背影,一个奢求,一个往事,却不是一段回忆,是一段伤心。

今天又很想你了,还是那么疼,呵呵,也许是他不在身边的事情吧,我想你了,却不再是过去,是现在呢,有时候特别特别的想,想的我自己都无法呼吸,最后我再渐渐的平静,静静的接受,静静的回忆,静静的忘记,静静的恨你。好友问我还会想吗?毕竟你纯真的执着了那么多年。我说不再了,如果有一天,那个他回头,我曾等待的执念的他回头,我会那么微笑,那么肆意的哭泣,那么绚烂的笑,让他明白:这个曾经他想保护的女孩,用一段年华等待了一个承诺,却换来一个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可能合不来,也许我配不上的流畅的回答,现在想想,你也许真的是为我好吧,想让我有一个更好的幸福,也因为我和你的生活如斯的格格不入吧,究竟是什么原因,与我,已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微小说爱情故事篇二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我又梦见塔塔,在很冷的冬天,我缩在被窝里,给他打电话,他说元旦来看我,我欣喜若狂,因为元旦很快就要来。我穿着鸭绒背心先转车去市区,然后从市区坐机场大巴到机场,天空飘着雪,冻得我直哈气,可我却满心欢喜。并没多待几天,他又要离开,送他去坐车的路上我一直哭一直哭,塔塔将大衣打开把我搂在怀里,他说,素素,我要出去赚钱,我要赚足够多的钱来把你娶回家。

我又似乎回到了十九岁,那个我天真而无比知足的拉着塔塔的手走在长沙郊外大学的校园里,在无人经过的时候偶尔停下来彼此亲吻对方。

我不愿醒来,我是那样清楚,一旦醒来,塔塔不可能在我跟前,不可能将我搂在怀里说,素素,等我把你娶回家。

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抽掉了三十条红双喜,那是塔塔抽的烟,在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我们同抽一包烟。很多人说,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慢慢的摸样会相似,身上的味道也相似。同一件衣服,我们总是买两件男款,有时我们会换过来穿,彼此熟知得像是一体。

是谁说,你也许会忘记那个与你相爱的人,却不会忘记他的味道。可是,在塔塔走后的一百三十五天里,我要靠抽红双喜才能想起他的味道。

我爱塔塔。我以为他爱我像我爱他一般,也以为这样的爱会一直持续下去。

还在约定周末去拍婚纱照,那天是我们的四周年纪念日,我们提前在影楼定下日期,一直等了九个月十七天,找了很多熟人才排来的名额和完美时间。我跟塔塔说,我要将最好的那张洗成一面墙那么大,制作成壁纸贴满一整墙,我要将电脑的桌面手机的壁纸所有有关图片的地方都换做我们的照片。塔塔并不笑话我如此高调的晒我们的幸福,他一直宠我,凡是我想去做的他都会应允。

可是,某一天,在我下班回到我们的出租房里的时候,塔塔不见了。没有任何留言,走得有些莫名其妙,我们还没有等到去拍那套婚纱照,塔塔就不见了。那个我们计划一起去旅游的纪念日也已经作废。

对于薄情的人,我不会记得他的味道,我一直这样提醒自己。

默菲定律上说: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性,那么它必定是朝着坏的这个方向发展。

塔塔走后的两百四十七天里,我大病了一场。不知道是怎么病的,不知道病了多久,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好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亲人,唯一有的是我跟塔塔养的那条苏牧——阿布。我一直处于昏昏入睡的状态,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并一直口渴。仅有的意识便是阿布不时的来我床边呜咽几声,像是有很多话要对我说。可是我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

开始做梦,从这里跳到那里,场景一个个的转换,我再清楚不过我是在梦里,可是那种无法控制的力量牵引着我让我无法醒来。

梦见塔塔,梦见我们似乎又回到大学。梦见我陪他坐在网吧里,他玩cs,我玩连连看,他爆了别人脑袋的时候会偏过头来说,素素,来,亲我一下,我便凑过去亲他一下。梦见我跟他还有他的朋友在茶楼里打斗地主,谁输了就得挨打手掌心,我输得最多,可他们并不舍得用力打我,塔塔轻轻的手拍在我掌心,暖暖的,某个瞬间,我们的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都贴在了一起。梦见上班后的塔塔领的第一个月工资,他偷偷买了戒指放在枕边,在我醒来的时候开心得乱蹦。梦见我们带着阿布在烧烤,我们拜托旁边的人给我们拍照,我们叫那为“全家福”。梦见下了很大的雪,我跟塔塔在足球场上打雪仗。梦里的我一直大声的笑着,可是突然,塔塔不见了,四周的建筑不见了,整个世界只剩下雪白。

我无法醒来,深深的,沉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我也不愿醒来,因为醒来真的就是处在一个雪白的世界里,一无所有的世界里。

每一天都会有很多人失恋,走在人群中,坐在地铁里,甚至是在商场,比比皆是。没有谁失去了谁就无法生活,这个地球照样运转,太阳照样从东边升起,万物照样从生到死。我也并不是第一次失恋,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二十三岁。二十三,这对我是个陌生的数字,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过,我像任何一个幻想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的女生一样,在过了二十岁之后开始有些莫名的恐慌。塔塔曾笑话我没有安全感,安全感是什么呢?不过是自我给予的一种莫须有的假象。

我叫素生,塔塔喊我素素,我在一家报馆做编辑。我曾有过一个年轻的爱人,他叫塔塔。我们约定到我二十五岁就结婚,二十七生小孩,我们一直在努力,努力给彼此在这个城市一个共同的家。我们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会带阿布去宠物店做美容和身体检查,我们每个星期逛一次批发市场将一个星期的食物储存在冰箱里。我们省吃俭用,住租金便宜的房子,吃超市打折的食品,我们都爱步行。我们最奢侈的一件事是用两个人三个月的工资定了一套价钱昂贵的婚纱照,我们说那是我们的厮守终身。可是,这场奢侈品并不属于我。

到与影楼约定的那天,我自知再不能逃,便拿着收据去询问是否能退。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用“年轻”去形容身边的女子,若塔塔在,他定会说,你不也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可是若现在塔塔见到我,定不会这样说。

年轻漂亮的姑娘反复询问,你确定要退吗?你要知道这个名额是很难订到的。你可以延期,退掉的话你会很划不来。她看我的眼神有同情的成分在里面,却也聪明的只字不问为什么就不拍了。从影楼出来回到出租房,一路上,我的手指间都夹着双喜,没有间断的,我凶猛的一根接着一根。

因为我突然记不起塔塔的脸了。

塔塔应该是很帅气的,我向来喜欢美丽的东西,人也是。十八岁,我满心欢喜的告别自己的高中年代,开始一直梦寐以求的自由大学生活。第一眼就见到车站见到塔塔,他是众多接待新生学长中的一个,也是最突出的一个。很多人与事是没有任何可以去解释的理由的,就像我跟塔塔同时走向对方。

他是我年轻帅气的爱人,塔塔。我喜欢这样叫他。塔塔说我人小鬼大,可是他知道我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所需。我饿了会跟他说,塔塔,我们去吃麻辣烫吧。我冷了会对他讲,塔塔,把我藏进你的棉大衣里吧。所以我才会将行李箱推到他面前对他说,我叫素生,素描的素,陌生的生,已经过了十八岁,我喜欢你。旁边的学长跟着打趣,推搡着将我们凑到一起。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在一起的过程有些理所当然般,我们谈不上谁先对谁开了口,塔塔说我不过比他晚了半秒而已,只是半秒,让我处于主动地位。这样的主动让我在大学里主动的接任班干学生会干部晚会主持。塔塔说,你理该让你的大学多姿多彩,也理该张扬任性。

塔塔素来宠我,他从不违背我的心愿,很多场合他都会借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出现,我们是众人眼里所说的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欣喜的接受身后的每一双艳羡的眼神,每一个熟人给的赞美之词。

似乎从来没有去想过以后,就像是在一起一样的理所当然,我们以后的每一年理所当然的要与对方在一起。默契的不用说出任何承诺。

我记得那些大学里的琐碎事情,可是我却忘了塔塔的脸。那张很多个晚上,我会温柔的触摸的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的鼻子是不是坚挺,他的嘴唇是厚是薄,他的耳垂是丰满还是瘦弱……这些我曾闭上眼就能一一重复的在我从影楼出来的时候却没了任何印象。

口袋里的双喜已经见了底,我在马路上奔跑起来。我要找最近的商店,我要对商贩说,我要一包红双喜,六块的。我急切的想要抽一根,因为那是塔塔的味道。

我掏出手机,颤抖的按出刻骨铭心的十一个数字,却还是如同刚知道塔塔不在了的那天开始一样,按了返回键。

我不想去承认,却不得不去承认,我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

又一次,被莫名其妙的抛弃了。真的只能用这个词语,正当我为以后的幸福而努力,而期望时。之所以会说是“又一次”,是因为塔塔并不是第一个做出这样举措的人。这个第一次,是安利。安利原名并不叫安利,我之所以叫他安利,是因为他总是喜欢用一种安利牌子的护手霜。就像是我要靠红双喜去记住塔塔一样,安利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要靠用安利护手霜才能想起安利来。

他的抽屉里有一大瓶安利护手霜,在他洗过手后会细细腻腻的涂抹在手上。班上同学私下议论他,说他真是讲究,其实大家想说的是,一个大男生有这样的怪癖,可我更想理解成他干净。

干净的男生总是能首先入得我的眼,干净的男生要显得有气质得多,我喜欢气质儒雅的男生,偶尔带着狡黠耍些小聪明的男生配上干净的衣着我自是抵挡不住的。那个时候我在校广播站做中午档的咨询音乐点歌节目,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可以放自己喜欢的歌,可以播报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娱乐八卦或新闻资讯,也许是随性,倒也受人欢喜。时间久了,慢慢从同学嘴里听到一些,知道他喜欢体育,喜欢小虎队的乖乖虎,我也会利用职务之便,将娱乐八卦改成体坛快闻,不时的放一些小虎队的歌。

我一直觉得,如果你喜欢一件东西甚至是一个人,你只要看一眼,便知道是自己喜欢的。我只要在人群中看他一眼便知道他的与众不同,那种光芒是除了你之后再不会被别人看到的。尽管那个时候我才读初二,可是我已经知道怎么样去喜欢一个人。我也并不掩饰自己的这种喜欢。

安利是初二来班上的转校生,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自己从上海来,大家在听到“上海”这个词时同时吸了一口气,那个时候在年少的我们的概念里,那里是中国最富裕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们以为“上海”等同于“有钱”。对于这个小镇来说,对我们班上来说,能有这样的转校生是大家的荣誉,连带的,似乎我们也跟着体面起来了。虚荣心自古就不曾分过年龄。至于洗完手擦护手霜,已不是贬义了。有同学在闹别扭时会说,你怎么这么邋遢,向他学习学习。

讨好他的人很多,下课放学,他身上总是围着一群人。可我并不着急接近他,尽管他就坐在我身后。在大家同时靠近他时,可能疏远他的怕只有我一个,尽管我有做过讨好的小动作。你看,年少的我就懂得拿捏异性的心思,可是,最终,不管是安利还是塔塔,他们都还是离开了我。

安利到广播站来找我时是他转校来的第三个月,三个月足够他与班上甚至学校的一些干事彼此称兄道弟,喊姐姐老妹。他站在广播站门外,等我出来时伸出胳膊挡着我说,你是不是很讨厌我?我并没回答他,拍开他的手我迳自离开。只是在离开时凑上前去,在他左边脸亲了一下。

很多年后,当我不用安利护手霜,当我忘记安利的脸,可我依旧记得就在我凑上去的那一刻他的耳根都红成一片了。容易脸红的男生是单纯的,我并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我珍惜自己的每一段感情。我渴望有一个可想可念可等可怨的人,人生有如一口枯井,若无希望,便了无生趣。可是,任何美好的事物,结局往往是支离破碎的。

安利在初三再次转校,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是我。

就在前一个星期,我们一起过周末,我们用了三个小时爬到景山顶端,我们看着山脚的小镇相视而笑。从景山下来我们用了四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我们一直拥抱着亲吻,躲在高过我们身体的树丛里草地上。甜甜的味道,蔓延整个景山。那个时候,是我第一次以为的天长地久。不需要说出口,只要看着他就会觉得,我这辈子这样就够了。那个时候以为的一辈子在以后看来不过是一个瞬间。

没有任何预兆的,他离开的那个星期的每个早上他如往常一样给我带早餐,周一是一根油条一杯豆浆一个茶叶蛋,周二是一杯绿豆粥两个豆沙包,周三是周家米粉,周四是他姨妈给他做的蛋炒饭。那天我等着与他分享妈妈给我做的南瓜饼,我特意让妈妈多做了五个,我吃三个,给他留五个。可是,一直到放学,我都没有见到他。中午我照常去广播站做节目,下午班主任来班上通知,他转校了。放学后,我将南瓜饼扔进垃圾桶,连带我的那一份。

如果别人不想给你答案,你再去较劲求一个答案都是徒劳无功的,尽管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是想要一个交代。一个人出现得莫名其妙,离开的又是毫无交代,怎么能做到如此。

可是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我没有办法用自己的原则去让别人舍弃他们的原则,我的标准未必是别人的标准。所以我只能接受现实。

一次一次的,接受现实。我会忘记安利,会忘记塔塔,如同我忘记末年。

末年是唯一没有代号的。所以这样的忘记更理所当然。文理分科我放弃了让我头疼的数字为主的理科,心安理得的在文科班度日如年。

那是一段煎熬的日子,没日没夜的背记做测试。末年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年轻的有为的青年。听说他是高校毕业,听说他一直以跳级升学,听说他在很多比赛中获得奖项。

所以每一天,我周游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我害怕遗漏,稍微的一个不注意,就会与我亲爱的年轻的爱人——塔塔,擦肩而过。

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我会准时带阿布去“宠你不宠”做美容和例行的身体检查,这是以前我与塔塔会一起做的事,他会左手牵着塔塔右手牵着我。这是我们不会去吝啬的事,阿布是我们的一员,它也理该得到好的照顾。可是,陈医生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虽然在我跟塔塔收养它的时候它都已经是历经几代生死的狗妈妈了。性情温良,喜静,吃素,最爱红萝卜青菜汤泡饭。我日日夜夜抱着阿布,我害怕它会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离开。

我不清楚我们要经历多少事情,内心要被磨得有多钝重不堪,并且无所谓失去,才能够肆无忌惮的在这偌大的充满了空白的世界里沉睡过去。

我只能在可遇的范围内,去选择一个实际的结果。

我在周一上班的时候,总编将我叫进办公室,这个年过三十家庭事业稳定小孩听话的女人对我说,素生,你要不要考虑休息一段时间?

我无法去猜测她这句话的背后的含义,我只知道,阿布要离开我了,它要在塔塔离开我之后离开我了,如果没有了阿布,我的生活该怎么继续。

总编隐晦的说,你最近的精神有些紧张,建议你休息一段时间。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叫做同情的东西。那是我所熟悉的眼神。很小的时候,我一度同情自己。这种纯粹的同情来自不优渥的家境,不完整和谐的双亲,不机灵讨喜的自己。这些一出生就注定了的欠缺,在日后的很多努力中都得不到转变。这些欠缺,导致同情。

我将辞职书放在她桌上,恭敬的对她弯弯九十度腰,我说,谢谢你。

我对陌生人经常会说谢谢,来送外卖的服务生,蛋糕店里的收银员,给阿布检查身体的陈医生……我礼貌微笑的对他们说谢谢。没有人非得去为你做那些,尽管很多关系是建立在金钱利益的基础上。可是这样做,我会更心安理得。

塔塔知我想要什么,可他从不问我不想要什么。我以为他知,便不说。我不说,我不要一个人的生活,我不要莫名其妙的告别,我不要孤独,我不要不被重视不被照顾,我不要不被爱……任何时候都会很善良的塔塔,会包容我的每一个小性子的塔塔,总是会朝着阳光的方向一直向前走的塔塔,在我十八岁认识,二十三岁离开的塔塔,这一次,换我包容你的任性,好不好?

我又梦见塔塔。

我将头发高高梳成马尾,绑上好看的蝴蝶发结,我在他面前旋转一圈,我说,好看不好看。塔塔过来亲吻我的脸,恶作剧的将冰冷的手伸进我赤裸在空气中的脖颈中。

我在冰冷中醒来。阿布窝在床边,我伸手触摸它。

冰冷一片。

微小说爱情故事篇三

雪总是这样的沉默。

那个冬天,整个冬天,北城被大雪掩埋着。雪下的不停,始终不停,一天两天三天―――雪不停的走着,始终不停,一步两步三步―――。

在雪的眼中,这些雪的颜色突然是红色的,像血管里流动的血,让她害怕。但是她仿佛看见自己血管里流动的血是白色的,让她微笑。

在她决定出门以前,她已经发现今天下的雪,是她童年下的雪,晶莹剔透,没有烟尘气,确切地说,因为雪正走在乡村的土地上。或许她只是想离开城市,又或许她不仅为了离开。据说一个生在乡村的人,也需要死在乡村出生的那块土地上,才会有来生。

老屋的样子是六七十年代的,中国正在文革的浪潮中,村庄却很安静。现在北城已经繁华,中国新兴向荣,村庄一直很安静。它只是个身衰力竭的老者,独自聆听岁月的声音。

房里的陈设还是离开时的样子,说实在房里并没有什么多余地摆设,一桌一凳一床一把破旧的藤椅,别无其它。或许多了一样——那些蛛丝布满了窗台;又或许多了另一样——那张墙上的照片,那张笑脸,永远停留在了那一瞬间。那个场景让雪流出泪花来,雪一样的晶莹。也许她只是想躺在藤椅上,静静地流一会泪;又或许她只是想睡一觉。当她醒来时。已忘记过去的一切。

北城的冬天总是特别冷,在雪看来,今年的冬天却是她出生来北城最冷的一个冬天。外面的风刮到深夜无歇,木墙缝隙里透风,风刺入被面,她的身体是冷的,更可怕的是―――她的心是冷的。一颗冷的心,或许是心的阴暗,又或许是心的绝望,但是无任那种,一颗冷的心。心灵深处总有种种故事。

雪是个作女,一个作女在很多时候等于做女,做头或者做饭又或者做梦。简单来说,一个作女就像一个琴键,按着就响,不按不响,但是往往在很多时候她是不响的,或者只响给自己听。因为在很多时候一个好的琴健往往等不到一双好的手,在很多情况下也没有一颗属于自己的心。那颗心总是悬着,时时掉落,时时升起,像一片秋叶,色彩绚丽,却不一定会有保存绚丽的想法,也不一定会有一个久桓不变的掉落升起的方向。所以很多时候雪只能算是个坐女。很多时候她并不在写作。她只是静静地坐着。坐在窗台上。坐在台阶上。坐在马路边。坐在屋顶上,坐在别人家阳台上。坐在山顶上,这时她往往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坐着,或者头脑是在运转地,没人知道,因为她又不爱说话,别人问她,她只是回以嘴角一点地微笑。

夏天遇见雪的时候,雪还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脸上的表情却与往日的雪不同。雪笑着跟我说(我只有那一次见到她是真正地笑了),她说她正在积蓄一部大作品,心里已经有了八分的底稿,最迟也会在冬天前完成,而且雪坚定地以为这部作品一定是她一生中最精彩的一部。雪的话我总是深信的,她的零零星星的文字我已经看过许多了,我不敢说这是一个十分张爱玲式的女子,尽管我晓得她喜欢看张爱玲的东西,可是她的性情实实在在的是更接近三毛的,她实在地想做那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奇女子,有时她也只是想活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做着童年至今未完的一个梦,她说这个梦是蓝色的,像晴空,又有几朵云,她牵着一匹白色的马,在山顶上晒暖阳。有时候她总是向往那种无拘无束的游行或者做一回漫无边际的空想——等她睁开眼时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她还是像森林深处的海子一样沉默。这种沉默有时使我害怕,因为我晓得三毛是自杀的,我也确实地相信雪是一个天生的思想者,一个思想者很多时候只有两种死法:被自己的疯狂的思想杀死或者被别人的荒谬的思想杀死。

大约在秋未的时候,雪突然给我来电话,她说她的作品即将完成了,还说要发几页先让我看看,我问她,不怕我把你的故事偷了吗?她笑着说,故事是偷不去的,因为真正地故事只能在写者自己的心里。她说她是投入了万分的精力写这部作品的,有时甚至夜不眠,因为她一躺下,脑海中全是故事的构造,全是主人公的影子,有时她甚至以为自己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还会情不自禁地像女主人公样喜怒无常,笑着哭,哭着笑,

她还说,写完这部作品,她就不再写了,我问她不写了做什么去,她泯着嘴笑,那种笑马上让我猜到了原由,因为一个女人一到这种情况往往就是会有这种笑,这是一种真正地喜悦带着满足自豪幸福——但是我仿佛感觉其中夹着另一种味道。

果真如我猜的,雪交了个男人,男人大她八岁,这个八岁在一般人看来难免是个高度的差额,甚至在一般保守的人以为是个无法逾越的鸿沟了,但是在雪看来年龄却是全无防,甚至于大她十八岁她也会欣然接受,只要付合她的心——我晓得雪就是一个琴健,一个琴键有时会用一生等待一双手,也许并不是一双完美的手,但是只要他懂得弹奏,懂得把那些音符飞起来,把雪的心飞起来。雪的心在很大程度上接近一片雪花,六角的,在北风中,并不坠落,而在飞翔,飞翔到那空旷的天,飞翔到一片海子里,只是不沾着尘土。

男人在一家杂志的编辑部里,算不上一个有名的作家,甚至于微名,但是我印象中高傲的雪单单看中了他,她们交往的经历其实很简单,只因为雪看中了他那双手,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一次户外采风中,雪应邀参加。在一个山泉底的一块大石上,雪第一眼看见了那双手,他一只手端着杯茶香飘飘地浓茶,一只手棒着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整个身体在九月的光芒中,身边是白色水花翻滚的清泉,让雪一瞬间看的呆了。那场景仿佛就是深藏雪心中的一首诗,也就在这一瞬间她感觉到那就是她的荷西―――那个三毛生命中最魂牵梦绕的男人。

雪曾经说,她的一生只会交给一个男人,所以她说她要找到那个男人,只能靠自己的直觉,有时我也很相信女人的直接,但是我有时却更愿意相信天意,或者说是缘分。一个作女很多时候是缺少理智的思考的,特别是一个多情的作女,身体内总是有很多的浪漫细胞。当雪说那就是她的荷西时,我是投注了多少祝愿啊。一个沉默的女人也唯有一个唯一的男人让她不沉默,一个沉默的女人甚至会花费一生来找那个唯一的男人。

过了一周。我收到了雪寄来的一些稿纸,附带着还有一张照片,雪和一个男人肩偎肩地立在草地上,雪略显苍白的脸上有些许红晕。那个男人看上去也并不能看出大雪八岁的形容,他修养的很好,粗看顶多也就三十左右,眼中也带着一般惑与不惑之间的男人特有的精练的眼光。

小说写的是七十年代初,文革期间,一个知青女大学生因为家庭背景,被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教育,她被按排独自种一大片菜地,一次因为村长的儿子偷摘了没有过农药期的菜,吃坏了肚子,她被关进暗房,每天批判,挨饿受冻。在她几近于崩溃的时候,一个战士隔着铁窗递过来几只菜包子。“拿着,我也是知青”。这句话让她认识了一个工兵团连队里的一个叫李翔的小排长。在一次洪灾中女大学生因为救一个孩子被洪水冲走,那个叫李翔的战士看见洪水中的女大学生,不顾自己已经在抗洪中压伤的脚,奋不顾身的跳入湍急的洪水中,结果两人一起被洪峰带到另一座偏僻的村庄,侥幸活下来的两人都受伤严重。然而两人却在养伤期间渐渐日久生情。度过了一段相濡以沫的幸福时光。

稿纸读到这里没了,这使我突然的失落,我不明白内心原何这样的急切。确切地说这些年来,我都没有这样急切地要读完一本书,或一段再怎样精彩的文字,我都可以在某一刻从容地放下。这次却不同,实实在在的有什么东西从这些文字里伸出来,生生的勾住了我的心。那书中一个个场景仿佛是这样的熟悉,虽则故事还未勾勒地完整,但是我仿佛已经能淡淡地看到后面的影像,因为实在我也是个知青。有时一本写知青的书,在很多时候也只有知青能懂。

入冬后我突然没了雪的消息,任何消息都没有。一个这样的女人没了消息,或者她不需要任何人来知道她的消息,或者她已经没有什么消息可以让人知道。我知道雪不是个永远有消息的女人,但是也不是个这么久会没有消息的女人,也许你并不能从她自己那里得到消息,但是她不时出现的铅印的文字总会出卖她的消息,但是现在连她的文字都没有了。我心里想她的大作品该完成了吧,我心里又想她和那个男人已经怎么样了呢。

在我心里想着雪的时候,我去了一次书店,我期望在书店里能找到雪那本暂定名为《春寒料峭》的书,我终是没有发现。无意间却翻到另一本新书,书名为《春华秋实》,一翻开书页,几行熟悉的句子映入眼帘,我心里一刹那紧张起来,我快速地一页一页的翻去,那些句子,那些句子不正是雪的吗。我确切地相信她寄给我的稿纸里有这些句子,甚至我能肯定这书里的句子一句不会少。但是书的正面明明地写着作者:荆河。

荆河,男,1964年生于北城,某杂志社编辑,著名作家,诗人,有若干作品发表于全国各大文学杂志报刊——简介写着如此一段文字。这让我确信这不是雪作品。翻到扉页又有这样一句话:本书已获**省年度最佳文学类图书奖。

冥冥中我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雪——我想叫出这个字,却突然有什么哽咽在喉。

正在我徨徨时,突然接到雪的电话,在那一头的她,是哭泣着的。

“怎么了。”我急切地问。

“没了。一切都没了。”

“什么没了?”

“什么都没了。”

“是书吗?”

“不止书。还有其他的。其他的。他……”。她突然声嘶力竭地叫到,叫到一个“他”,声音又突然变的擅拌起来。

“其他的什么?”

“他。还有我。”

“他。你——到底怎么了?”

“他背叛了我。他欺骗了我。他是个混蛋。”我可以感觉到雪一瞬间变成了一只稀软的柿子,又仿佛脱水的鱼,声音微弱,呼吸喘促。

“他?他是谁?那个男人。”

“他偷走了我的书。”

“春寒料峭?”

“不,是春华秋实。”

“那个叫荆河的?”

“那个叫荆河的。”

我已不能再说什么,一双抚过琴健的手并不能完美,也并不美,甚至丑陋。一双抚过琴键的手,他的思想并不在琴键上时,难免别有所图。琴键镶着的宝石,总会在不经意间被某双手取走,而这样的人,决不是一个懂琴的人,因为在很多时候琴键本身的价值要十倍的大于宝石。而琴键有时也会错把盗贼那双纤细的手当成一双在寂寞时抚摸心灵的手。

“你不准备告他。”

“不准备。”

“为什么?”

“告不了,也不想告,他千方百计的想出名,这次该如他愿了。”语气里有些无奈,又仿佛又另一种味道,一时却分辨不出,也许是有点遂人所愿的意思,我不能明白,也许雪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吧。

“为什么告不了,为什么不想告。”

“告不了,是因为书里本来也有他的东西,后期的一些文字是我们合写的,又是他叫人写的序,我已经看过出的书了,里面有我的一些风格的文字也修改过了。不想告,是因为我已经没有这颗心了,我不想争了,这个世界啊。现在我只想好好休息一下,好好休息一下。”

“休息一下。嗯休息一下也好。我看你真是累了。”

“累了,太累了。做人真的怎么这么累啊——你看过那书的后半部了吗?”

“看过一点。”

“真正地结尾不是那样的,我心里的打算不是这样写的,可那混蛋非要这么写。这结尾其实始终还没完成,确切地说在我给你打这个电话之前,这个结尾的有些内容并没有出现。其实真正的故事是这样的:回到村庄没多久,女大学生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她找到李翔,但是李翔却欣喜地告诉她,他的父亲已经官复原职,他马上要调回城里,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不想牵拌他的前程。李翔离开的那一天,他发誓一定会回来接她。然后她因为未婚先孕,遭受种种折磨,种种凌辱,在她奄奄一息时,一个男人突然站了出来,承认肚子里是他的孩子,然后在外界种种歧视的目光中,她充满感激的和那个男人过起了假夫妻的生活,一过却是三四年。那个叫李翔的小排长却始终没有来接过她,甚至一封信也没有。文革结束,她的父母都被平反,她亦接到调进城里的通知。但是她不能带孩子进城,她只好把孩子寄养在一个老婆婆家里。老婆婆却因为儿子在外地工作原由,被儿子接到另一个城市,不久老婆婆的儿子却在一次工作中意外身亡,老婆婆带着小女儿住到一个村庄里,相依为命。小女孩渐渐长大,很快就到了上学的年龄,可是老婆婆家里连吃饭都困难,那里来钱上学啊。每当其他的孩子背着书包欢快的去上学,又背着书包欢快的放学,小女孩独自坐在门口,是怎样的羡慕,怎么的失落啊。从那时开始小孩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读书,也从那时开始小女孩每天开始到处出去捡垃圾,也从那时开始其他的小孩都开始叫她”捡垃圾的小雪“,一捡就是两年,其间有一次小女孩甚至被人贩骗去卖了,幸好没几天这个人贩团被警察破获。那老婆婆看到小女孩实在地这样地想读书,暗暗地把儿子给他镶的两颗金牙拿去卖了。给小女孩拼凑上学费。小女孩如愿上了学。可是没几年老婆婆也去世了。小女孩孤苦无依。甚好学习成绩好。学校给她发奖学金。又有一个老师可怜她身世,收留了她,以后小女孩发奋读书,终于上了大学,成了一个有点声名的作家。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在一群作家聚会中,发现了她的生母,她只所以能一眼就发现,是因为老婆婆曾经告诉过她,她的生母的脖子上有一块——蝴蝶形的红胎记。”

“啊。——你。你,你写的是我吗?”我已惊出一身冷汗来了,这似是而非的故事居然直白地指向了我,我摸着脖子上的那块蝴蝶形胎记,多少种滋味交织在一起。惊讶,荒乱,迷惑,莫名,心酸,喜悦——突然有一滴圣洁的水滴落在心头,一切从速的回归。

“你知道那个小女孩是谁?”

“谁。”

“我。”

“你。你。”

“我早该猜到了,我早该想到的,第一次看那稿纸的时候就该相信,这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那样的像。”

“你知道我现在为什么要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要死了。”

“啊。”

“我只是想在临死前——临死前叫你一声妈。让我也做一回有妈的孩子。”

“孩子,我的孩子,你。你可知道这么多年来妈是怎样地在找你吗?你可知道这么多年来妈是怎样地牵挂着你吗……”。

“我知道,我知道,从发现你是我妈的那一天我就很矛盾。我倒底该不该叫出这一声。我的时日确切的不多了。”

“雪。我的雪。你在那里。你在那里。孩子千万不要做傻事,你还有妈在,妈一定会补尝这么多年没有照顾到你的过失。孩子,你真的莫要做傻事,妈刚找到你,要是再失去你,你让妈怎么活啊。怎么活啊。”

“其实不是我想死,是老天要收回我的身体去了,又或许是阿婆在天国叫我了。”

“孩子。倒底是怎么回事啊。”

“我得了绝症,医生断定我活不三年,今年,今年是第三年,而且现在是第三年最后的冬天。外面天很冷是吗。”

“妈的心,妈的心比外面的天还冷——孩子你现在那里啊,你到妈这里来好吗。妈一定想办法把你医好。把你医好。就是让妈代你去死,妈也心甘情愿啊。”

“我不会来的——越是见了面,我就怕我连面对死的勇气都没了。要是连死的勇气都没有,而又非要死的话,徒曾许多悲戚了。”

“那——你——要——去——哪——里——啊。”

电话那头已经只有挂机后的“嘟嘟”声了。泪水哽咽在喉。

当我从晕眩中醒过来时,我看到窗外对着的那一抹晚霞竟是这般的绚烂,像血管里流动的血,让她害怕。但是我仿佛看见自己血管里流动的血是白色的。让我微笑。

我照着镜子,已经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的我,居然这样的憔悴,憔悴的连我自己都害怕。我知道要是没有雪这个电话,在余下的日子里我是不会再去照镜子的。可是我照了,像照着那些年落在村庄尽头的雪。

我的心里是一陈喜悦,一陈的悲伤,喜悦是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女儿,悲伤是因为刚找的女孩已经和我一样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如今我只剩心里的苦笑了,人生真是有太多心酸,唯有付之苦笑了。

在人世的最后一刻,我看见窗外飘落的雪花,洁白,晶莹,像人生中最华丽的一段幸福时光。

半个月后,报纸上登出一折消息:著名作家夏秀娟女士,在医治两个月后,终因医治无效于*年*月*日去世。

一年后,一个方方正正的邮包躺在邮局“无法寄达”那栏货架上,邮包上四个大字:夏秀娟收,底下一栏五个楷体小字:女儿夏雪寄。邮包的一角已经被老鼠咬破,露出的是一个书角,书角里一行字:春暖花开,作者:夏雪。

这就是说,这个冬天后雪又活了一个冬天,不知道那个冬天她是怎样看着窗外飘落的洁白的雪花。然后,在床上静静地等死神最终来到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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